被看到,就是一種幸福


十七世紀初到中國的義大利籍傳教士利瑪竇,在他以義大利文寫的備忘錄第一章這麼說:
  「世界上許多偉大的事業及成就,後人多數不知其起源。有時我思索其中的原因,發覺許多事情,縱然後來非常成功,在開始時都是微不足道的,沒有什麼成效可言,誰也不敢設想將來會成大事,故此身當其事的人,想不到該留下記錄。但也可以說,這些事業在開始時,千頭萬緒,困難重重,使當事人無暇他顧,沒有時間記述。」


  看了利瑪竇這段日記,有幾個感想。
  首先是歷史的演進與改變。
  其實歷史並不見得很遙遠,往往也不是經由大張其鼓令人震憾的宣告,反而更常見的是,有時只是生活上偶發的瑣事,或是某些小小的行動,日積月累,一回首才赫然發現,原來起初那些並不起眼的一剎那,自已竟然參與了歷史。
  第二個感想是,行動有沒有義意,往往要靠後代人是否繼續努力,決定著我們如何去評價前代。甚至如同朱熹的詩所描述的:「昨夜江邊春水生,蒙衝巨艦一毛輕,向來枉費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現在視為理所當然的事,在過去也許都經過艱鉅的努力與漫長的等待,到了某一天,形成足夠多的「春水」,該來的就會來。因此,行動的人會看到前輩努力的意義,坐享其成的人或許會以為這是偶然的天意。

  我常常以「我們正在寫歷史」來與荒野伙伴共勉,同時也期望透過各種媒介,讓伙伴的努力可以被看到。
  荒野對於這些義務奉獻的伙伴無法給予什麼實質的好處,但是,一個人長期的努力,若能被看到,被理解,就是一種安慰,一種值得,一種鼓勵。
  被看到,是一種幸福與值得。
  
 曾經寫過許多本書裡都描述了荒野伙伴的故事,在「我的野人朋友」自序中,我也這麼說:「感動是因為看見,因為這些野人朋友就在眼前,他們的努力現在還正在進行中,也因為這些過程都是我們可以共同看見的,所以我們會感動」,當然,我看見的這些伙伴只是數以千.以萬計全心投入的荒野志工的一小部份,我只是透過這些人,來呈現荒野所信仰、所追求的目標與文化。
 透過這些故事是希望看到的人可以將關心環境的心情轉為實際行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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