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的慰藉―「記憶與遺忘」導讀有聲書之5

 

我們往往都會高估自己的記憶力,因為我們總是會記得一些東西,而記不住的東西就因為沒有被記住,所以對我們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我們也不覺得是被自己忘掉的,換句話說,我們有很好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記憶力,卻完全沒有證據來呈現那些忘掉的,沒被記起來的事情,也就是沒證據證明自己的記憶力不好。

    其實記憶是很不可靠的,我們都會因為後來發生的事,去修改原先對相關事件的記憶,更麻煩的是,我們往往對這種現象沒有自覺,而產生跟人相處上的紛爭。

    「事後諸葛」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我們總會以「後見之明」去推論自己根本不存在的「先知灼見」。

    在企業界工作的朋友常會抱怨說:「當初自己提出某些計劃時,主管或同事要嘛不支持要嘛反對,甚至還會扯後腿,可是案子一旦成功,那些原來不看好的人,卻紛紛來攬功勞。」

    這種『後見之明的遺忘症』,有許多不是故意的,而是當他們現在認同某一件事時,他們根本忘了當初是多麼地反對。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曾經提出以下分析。

  原來一般人遇到新的觀念想法,如果是跟自己原有的信念相衝突時,大部分的人都會有以下四個階段的反應:第一個階段是會認為這個東西根本是胡說八道,一點意義也沒有;可是如果新的觀念一再出現,讓人無法忽略,第二個階段就是會認為,這個說法很有趣,但有點離譜;等到這個觀念沒有錯誤,而且顯然是正確的,第三個階段就會認為觀念雖然是真的,但是不重要;後來發現觀念不只是正確,而且有意義,甚至是重要的,第四個階段就會認為,是很重要,但是我老早就知道了。

    是的,我們老早就知道了,這就是被修改過的之前的認知。

    因此以後遇到同事爭功諉過時,這種事情時,就不要太生氣了,因為我們也同樣會被記憶給誤導了。

    曾經有個作家重新翻閱自己年輕時的日記後,非常訝異地發現,彷彿在看一個自己完全陌生,不認識的人的日記。

    的確,記憶在每一次回憶時都會重新被修飾過,以後來的經驗來扭曲之前的記憶,以符合自己目前的處境,除了自圓其說與安慰自己,以及讓自己感覺良好的潛意識動機之外,也是為了讓自己的一生成為前後連貫一致,很理性且合乎邏輯的故事。

    因此在看到當年自己親筆寫下最真實的紀錄時,才會訝異怎麼跟自己記憶中的自己完全不同。若年輕時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類似的經驗也許也會在小學或國中的同學會發生,當大家回憶童年生活時,會赫然發現,別人記得的怎麼跟自己一直以來以為的完全不同。

    同樣的情節在公眾人物的自傳式回憶中特別容易看到,讓我們誤以為大多數偉大的人物都是從小就立志要做什麼大事,因為年輕時一個明確而強烈的動機讓他們擁有如今的成就,但是當我們瞭解任何人都會篩選與修飾自己的記憶時,就會知道傳記故事裡的勵志情節並非是生命的真相,當然,那些偉人或許不是要刻意欺騙大家,而是他們也被自己不斷重新建構的回憶給騙了。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說過一句幽默卻頗為真實的名言:「我能記得這麼多事並沒有什麼了不起,了不起的是我能記得那麼多沒有發生過的事。」

    大腦無法記住零碎片段的訊息,通常必須把那些新的資訊跟腦中原本已記住,也就是已經存在的訊息連結,才能永遠記錄下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的大腦很喜歡自己編故事,也就是我們潛意識中會不斷地把外界的訊息合理化,那些零零碎碎的訊息,大腦自己會去從原本已有的背景知識以及經驗中,去提取相關的訊息來填補,然後構成一個合理的故事。

    同時也因為記憶是個不斷重新建構的歷程,再加上我們理解,或我們相信的事情才會進入我們的意識,這種選擇不是根據於是否合乎理性或客觀或科學,這也形成即便科學這麼進步的時代,還是有很多人腦袋還似乎活在一千年前般那麼不可理喻,同時也有人說,謊話說一百次就會變真話,至少很多人就會信以為真,因為一個故事不斷被重複,一次一次增加細節,大腦的想像力就會讓我們以為這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情。

    什麼是值得我們留存的記憶?除了個人生命與人互動的美好經驗之外,還有一種往往被我們忽略,也就是基於人類同為地球生命一份子的天性,那種潛藏在基因裡,來自荒野大自然的呼喚。

    在美國西部拓荒時期,有位印地安酋長寫給美國的白人政府的一封信,其中有段話這麼說:「要在你心中長保對大地的記憶,在你心中長存大地的原貌,並像神愛護我們一樣地愛護大地。你和我們一樣,是這片大地的一部分。這片大地對我們是珍貴的,它對你也是珍貴的。」

    有許多研究都顯示,腦部的海馬迴區域跟處理記憶及空間訊息有關,因此海馬迴受損很可能會造成失憶症。

    而失憶症的病人不只會忘記過去,他們也沒有辦法想像未來。他們並不是無法描繪事物的細節,而是沒有辦法將所有細節串起來,拼成一個完整的圖像,或許是因為腦部理解空間的區域,也就是海馬迴失去功能所導致。

    腦神經損傷的人因為病變的位置不同而會有不同種類的記憶障礙,但是對於像你我即使大腦運作正常的人來說,生活中最困擾的大概就是忘掉別人的姓名,或者東西的專有名詞。而且最無奈的是,明明屬於那個人的一切記憶都栩栩如生,他長得怎麼樣,上次說過什麼話,出過什麼糗事,全都記得一清二楚,偏偏就是忘了他的名字。

    有學者認為,因為當我們要提取某個記憶,必須從分散各部分的零碎訊息匯整時,名字是資訊處理線上的最後一站。比如說,你想起你的同事時,你會想到他喜歡聽爵士樂,愛喝可樂吃炸雞……等等,但是你的大腦裡具有這些訊息單元的人不止你同事一個人,因此這些有額外連接點的單元比只連到一個人專屬的名字,這個單一單元容易被活化。

    名字或其他的專有名詞不好記,是來自於他的特殊性,沒有更多的神經被強化,所以活化的速度就很慢。尤其人的名字特別不好記,因為名字基本上是沒有意義的,而通常大腦的運作是會把沒有意義的東西忘掉,只保留有意義的。所謂有意義就是能跟我們大腦裡已建構好的神經迴路作連結,連結愈多,愈不容易忘,也愈容易被提取。

    通常我們對災難或者不幸的記憶,比開心快樂的事,更不容易遺忘,因為若從演化的角度來看,記得那些會使自己受傷害的事情,比較容易在充滿危險的世界裡活下來,因此會把相關的基因遺傳給後代,所以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想起負面的記憶機會比較多,所以負面情緒會比正面情緒出現的頻率高。因此我們要刻意地努力,才能常常擁有快樂的心情。

    對抗負面情緒首先是要主動把心思轉移到比較開心的事情上,若是能夠提醒自己常常這麼做,就能把通往正向的神經迴路變得比較大條,也就是會愈來愈容易提取。對了,我們無法主動遺忘不愉快的事,因為愈是努力要遺忘,往往就是把我們要忘記的事情再回憶一次,那麼通往那個記憶的神經迴路就會愈大愈容易被提取。所以要訣不是刻意去遺忘,而是主動想其他快樂的事。

    第二個可以讓自己常保正面心情的方法就是去運動。因為運動可以產生多巴胺,血清素跟正腎上腺素。這些都是會讓我們情緒變好的賀爾蒙。

    有許多科學研究證明,大多數人年齡愈大會愈快樂,主要原因是選擇性的遺忘,這應該可以算是年長者的智慧。換句話說,我們無法控制過去發生在自己人生裡的事情,但是我們卻能夠聰明的將那些不幸慢慢地淡忘掉,細節愈來愈模糊,也不再去回想了;或者用另外非常正面的角度來重新詮釋那些事。

    當然,大腦這種能力並不只有年長者擁有,各年齡層的人在面對太大的痛苦或屈辱時,有些人的大腦也能發揮這種自我保護的功能。

    學者這麼解釋大腦這種「特異功能」,在我們四十多歲時,記得職場上犯過的所有錯誤是有好處的,因為這可以記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但是到了九十多歲,最好是全都忘了,因為記得那些事只是徒然增添心煩;就像中年時必須知道那個人是會背後暗算你的小人,但是到了老年時忘了早年的仇人其實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這種自我保護的大腦功能,在每個人身上表現出來的強度不同,有些人,或者有些民族,比其他人更能夠記住痛苦,但是懂得遺忘痛苦,只保留美好記憶的人,比較能夠有幸福且平靜的心寧。

    如果有一本筆記本,只要在上面寫下任何想忘掉的事情,記憶就從此消失,該會是多好?

    但是這種魔法只能存在小說跟電影裡,在現實生活中,假如我們提醒自己該忘記某件事某個人,其實只會讓自己更容易想起來。

    遺忘和選擇性記憶是大自然使人可以繼續活下去的重要機制,我們選擇對我們重要的東西去注意,同時也忘記使自己痛苦的事。

    遺忘也有很大的優點,對一些美好的事物,彷彿初次相遇,可以重新再享受最初的心動。

    對許多人而言,記憶不只是個人所擁有的,家人跟朋友,是與我們擁有共同回憶的人,對於美好的經驗,也唯有跟所愛的人一起分享才有意義。因此,當共享這些記憶的人已經不在,往往這些美好的記憶就變成了負擔,作者引用了荷蘭作家彤德在「遺忘的小書」這本書中的致謝詞:「記憶很少帶來慰藉,因為它提醒我們再也無法回到從前。」

    是的,遺忘對我們的人生而言,或許是一種慰藉,這也是這本書的中文翻譯,遺忘的慰藉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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