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不同年齡的孩子溝通
有位教育專家這麼消遣自己 : 「原本我有三大育兒理論,可是當我有了三個孩子後,我什麼理論都沒有了 ! 」這雖然是句玩笑話,但是就如同企管理論百百種,樣樣似乎都言之成理,但是若要直接套用別人經驗,恐怕是無效的。 教養也是如此,如果沒有注意到孩子的特質或每個家庭獨特的親子互動狀況,別人的救命仙丹也許會成為自己的致命毒藥。不過,話雖然這麼說,每個孩子的成長歷程還是有相當多的共通性,因此別人的經驗,的確也可以當作自己選擇的參考。 其中要注意的是在孩子不同年紀,應該採取不同的策略與工具,在孩子成長中不斷調整彼此的互動關係。比如說,在嬰兒時期,父母理所當然是孩子的貼身保母,到了幼兒,就會加上跟孩子一起玩遊戲的玩伴角色,進入到學齡階段,就又得加上指導教練與生活規範的建構者的角色了,然後到了青春期就得開始慢慢放手,讓孩子自己學習獨立,這時父母的重心應該是扮演孩子建立生命價值觀的學習典範,協助孩子找到屬於自己看待世界的角度。到了大學與成年之後,父母就該變成孩子的顧問,也就是孩子沒來徵詢我們意見時,我們就不介入與干涉。 親子關係應該是分立而親密,這也是我向來主張的,父母應該是像孩子身邊的空氣般的存在。孩子不感覺到父母親的壓力,就像我們不會覺得身邊有空氣,但是空氣的確存在我們身邊,也就是父母應如同空氣般對孩子有無所不在的影響,彼此是很親密的,但是彼此又是自在而獨立的。 陪伴過程中我們最常忽略的是,應該在孩子的「他律階段」,也就是十歲以前,一方面還相當依附父母,聽父母的話的階段,養成孩子良好的生活常規與待人接物等等有關品德方面的要求。 有許多家長聽信某些專家的話,說「父母要當孩子的朋友」,以為一切事情都必須跟孩子「好好商量」,以致於孩子才剛學會走路、講話,父母就放棄管教的責任。其實父母就是父母,在孩子習慣與人格養成的初期,不應該以「當孩子的朋友」為藉口,孩子必須聽從父母的話,從小要求他們負責任守紀律,如此才有利於一路陪伴他們度過青春的叛逆與狂飆期。 以溫柔而堅定的方式建立孩子的規矩,要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