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最棒的禮物

 民國百年的元旦當天,有一場非常特別的電影「離婚.要不要」舉行首映會(其實也是唯一一場公開放映),會場包括台階與走道居然都坐滿了人。

  說特別是因為這是一群相識二十年的老朋友共同參與的素人電影,從製片、編劇、導演、演出、剪接、配樂….完全都是業餘的,這些老朋友們在片中軋上一角,拍出來的結果卻頗為專業的。


  說特別,是因為全片完全沒有劇本,都是攝影機拿到演員前面,大家驚嚇之餘的即興演出,沒有NG,也幾乎不重拍(因為每個演員都太忙了),但是台灣最資深的環保記者,在聯合報任職的薛荷玉卻說:「這部電影的劇本寫得太棒了!」

  這部虛擬情節卻又真實的紀錄片,劇情是一個中年男子老婆離家出走,在桌上留下一張離婚協議書,在失魂落魄幾個月後,這個男生騎著腳踏車一個一個地到他數十位老朋友家裏,去請求幫助也是尋找慰藉,影片紀錄了這些朋友的反應與建議。

  「離婚.要不要」表面上雖然是對婚姻看法的描述,但是影片拍攝的目的其實是要紀念這一群人長達二十年的友誼。

  1990年元月起,在我家舉辦的民生健士會,至今已經超過20年了!在每個月一次室內聚會(2小時專題演講,1小時分享心得與3小時議題討論)及二次戶外活動,慢慢匯聚一些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其中部份伙伴從1994年起投身參與荒野保護協會的籌組,然後1995年荒野成立,其他較忙碌或奔波於國內外為事業打拼的伙伴雖然沒有辦法担任荒野志工,但是總是在旁邊適時提供各種資源協助荒野。

  身邊有一大群認識二十年左右的朋友,真是人生最幸福的事,總覺得朋友是我們所能給自己最好的禮物。

  但是朋友又分為許多種,比如因工作上來往,比如社會脈絡連結的(同學、親戚),還有就是除掉以上兩種,屬於生活上不為什麼而互相往來的。當然,依熟識深淺又可分為新朋友,普通朋友及老朋友。

  老朋友最棒的地方就是自在,像是舊鞋子、夫妻、老狗一樣,是我們生命困頓時,不可或缺的支持力量。

  一邊看著這部奇特的影片,一邊也想著,年輕時覺得人生是一部高潮迭起的懸疑片,總在等候結果,年齡漸長才發現,原來生命是一部紀錄片,重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生活才是生命的全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喜怒哀樂,這些零零碎碎的瑣事,加起來就是生命的意義。

  的確,隨著年紀愈來愈大,價值觀也不斷在改變中,許多朋友也逐漸體會到,即便當到一個公司的總裁,年收入上千萬,但是沒辦法去參加好朋友的生日派對,也沒時間看一場喜歡的電影,如此的生命,是多麼的空虛與蒼白啊!

    余秋雨寫過這一段話:「一過中年,人在活著很大程度上是為朋友們活著了,各種宏大的目標也許會一一消退,而友情的目標則越來越強硬。報答朋友,安慰朋友,讓他們高興,使他們不後悔與自己朋友一場。所謂成功,不是別的,是朋友們首肯的眼神和笑聲。」

 


 人生最真實快樂的事,無非是好友相聚,沒有目的,沒有顧忌,可以忘我地說話,胡亂地發表意見,盡情傾訴心聲。而且很奇怪的,當老友相聚時,很容易為一件簡單的事而開懷大笑。可是,往往年紀愈大,朋友愈少,能分享內心最隱密想法和感覺的朋友愈少,這也是人生的蒼涼之一吧!

  我們算是幸福的,一直有著許多朋友從年輕相伴到現在。「相識時我們是那麼年輕,要老,我們一起老吧!」這句話,是這麼令人心驚,也令人心動!

  能夠一起相伴而老是非常幸福的事,這樣的幸福很明確,也讓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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